星期二, 2月 12, 2008

最尖端的浸豬籠

說到底,人類社會在容許的情況下,都是一個很mean的社會。這應該不限於香港。

果然,聲討之聲叫得更響了。

別誤會,當然你也應該不會誤會,聲討指向的可不是發布相片源頭的「奇拿」,而是涉事的,準確來說,受害者。也當然,聲討「奇拿」,面目模糊的群眾還哪來的大看特看,大吐唾沫。

聲討什麼?因為受害者沒有正式認錯和道歉。

到底受害者犯了什麼錯呢?

A. 一個廿七八歲的未婚女性,竟然有性生活
B. 竟然把性生活留影
C. 既然有性生活,竟然還扮玉女欺騙全港市民的感情,那就當然罪大惡極

D. All of the above

這就是廿一世紀國際大都會大香港小市民的邏輯理據。

因為受害人沒有正式道歉,所以不乏有網民認為應該迫死佢

把耳朵伸到網路世界去聽聽,那是一片吆喝著「浸豬籠浸死佢」的眾聲喧譁。

這就是廿一世紀國際大都會大香港小市民的道德價值觀

13 則留言:

匿名 說...

連在信報中的專欄跟林行止一樣大篇幅的崔少明,在11/2/08<還有多少?>一文中,也夠膽說「戲子無情 婊子無義」,難得信報又會刊登。

心寒了。

匿名 說...

希望李怡解答到你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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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 論 ︰ 淫 照 風 暴 的 最 大 教 訓 是 揭 露 虛 偽

阿 嬌 終 於 站 出 來 面 對 傳 媒 與 公 眾 了 。 她 是 遲 早 一 定 要 出 來
的 , 因 為 她 不 會 願 意 放 棄 她 的 演 藝 事 業 , 她 所 屬 的 公 司 也
不 想 放 棄 這 隻 生 金 蛋 的 鵝 。 她 說 , 她 以 前 很 天 真 很 傻 , 但
現 在 已 長 大 了 。 短 短 幾 句 話 , 她 沒 有 承 認 做 錯 過 甚 麼 , 但
實 際 上 已 承 認 淫 照 不 是 移 花 接 木 的 合 成 照 了 。
事 實 上 , 阿 嬌 以 前 並 不 天 真 , 並 不 傻 , 她 的 天 真 無 邪 的 小
天 使 形 象 , 是 假 扮 出 來 的 。 她 前 年 在 偷 拍 事 件 後 痛 哭 流 涕
, 表 示 以 後 無 顏 面 對 視 她 為 偶 像 的 小 朋 友 。 她 有 一 次 看 到
兩 個 影 星 接 吻 , 表 示 很 惡 心 , 說 自 己 不 會 這 樣 做 。 她 出 席
由 大 缳 城 文 化 中 心 主 辦 的 「 貞 潔 校 園 開 學 禮 」 , 明 確 表 示
拒 絕 婚 前 性 行 為 。 她 說 這 些 話 的 時 候 ( 06 年 ) , 同 時 在 拍
淫 照 。 本 報 留 言 網 中 , 有 人 說 : 「 大 家 鄙 視 的 不 是 你 的 放
蕩 , 而 是 你 的 虛 偽 。 」
這 句 話 可 說 一 語 中 的 。 事 實 上 , 虛 偽 的 不 僅 是 阿 嬌 一 人 ,
而 是 她 所 屬 的 英 皇 娛 樂 集 團 , 這 集 團 在 淫 照 曝 光 的 第 一 天
, 即 聲 明 這 些 照 片 是 「 不 法 分 子 」 用 「 移 花 接 木 的 手 法 製
造 」 的 , 並 即 時 報 警 。 虛 偽 的 還 有 演 藝 人 協 會 , 這 個 協 會
在 前 年 阿 嬌 被 偷 拍 背 部 的 事 件 中 , 表 現 出 群 情 洶 湧 , 面 對
這 次 的 淫 照 風 暴 卻 說 「 不 單 是 娛 樂 圈 的 悲 哀 , 亦 是 香 港 人
的 悲 哀 」 。 但 除 了 悲 君 亦 自 悲 、 深 恐 自 己 的 私 隱 也 被 曝 光
的 演 藝 人 , 除 了 淫 照 涉 及 的 藝 人 , 絕 大 多 數 香 港 人 在 此 淫
照 事 件 中 有 何 悲 哀 ? 娛 樂 圈 個 別 人 的 悲 哀 , 何 以 要 拉 香 港
人 下 水 陪 著 一 路 哭 呢 ?
虛 偽 的 還 有 警 方 。 未 經 淫 審 處 對 淫 照 作 裁 定 , 警 方 已 拘 捕
發 放 一 張 淫 照 的 網 民 鍾 亦 天 , 並 要 未 經 審 訊 就 關 押 他 八 個
星 期 。 明 明 是 警 方 為 阻 嚇 網 民 流 傳 淫 照 的 行 動 , 卻 又 妄 言
鍾 亦 天 另 涉 詐 騙 案 , 因 兩 宗 不 相 干 案 件 遭 還 柙 , 實 前 所 未
聞 。 這 是 執 法 的 虛 偽 。 警 務 處 長 鄧 竟 成 自 行 「 釋 法 」 , 宣
稱 藏 有 淫 照 「 意 圖 發 放 」 也 違 法 , 警 方 的 阻 嚇 意 圖 更 為 明
顯 。
警 方 的 虛 偽 還 在 於 早 已 知 道 淫 照 的 源 頭 是 陳 冠 希 的 電 腦 ,
還 要 到 處 找 源 頭 。 為 甚 麼 不 直 接 傳 訊 陳 冠 希 , 要 求 他 交 代
事 件 , 看 淫 照 是 偷 拍 還 是 被 拍 者 知 情 下 所 拍 ? 淫 照 曾 交 給
甚 麼 人 ? 怎 樣 流 傳 出 去 ? 已 知 源 頭 卻 不 找 源 頭 , 反 而 「 周
街 拉 人 」 , 更 顯 示 警 方 執 法 不 公 而 偽 善 。
虛 偽 的 還 有 部 份 傳 媒 。 它 們 打 著 道 德 的 旗 號 , 不 但 批 評 藏
有 淫 照 , 觀 看 淫 照 者 , 甚 至 還 批 評 報 道 淫 照 風 暴 的 傳 媒 ,
指 摘 刊 登 經 過 剪 裁 的 照 片 。 揭 發 事 實 真 相 , 應 是 傳 媒 的 本
份 。 尤 其 是 道 貌 岸 然 的 正 人 君 子 或 打 扮 成 純 情 小 天 使 的 藝
人 , 揭 發 他 們 的 真 面 目 正 是 為 那 些 被 偶 像 愚 弄 的 Fans 敲 響 警
鐘 , 告 訴 他 們 這 些 人 的 虛 偽 本 性 , 使 他 們 醒 悟 。
淫 照 風 暴 牽 引 出 社 會 上 的 種 種 虛 偽 , 很 可 能 是 促 使 「 奇 拿
」 在 每 一 個 虛 偽 表 現 之 後 發 放 更 多 淫 照 , 並 不 斷 使 淫 照 尺
度 升 級 的 原 因 之 一 。 淫 照 風 暴 告 訴 我 們 , 有 些 人 認 為 , 只
要 關 起 門 來 , 只 要 不 被 人 知 道 , 或 只 要 沒 有 具 體 的 事 實 (
照 片 ) 呈 現 在 公 眾 面 前 , 是 甚 麼 髒 事 都 可 以 做 的 , 是 甚 麼
謊 話 都 可 以 說 的 , 是 甚 麼 虛 偽 的 姿 態 都 可 以 擺 出 來 的 。
虛 偽 是 甚 麼 ? 法 律 上 的 虛 偽 陳 述 , 指 的 是 用 語 言 或 行 為 作
出 已 知 與 事 實 不 符 的 任 何 表 示 , 通 俗 地 說 , 是 指 一 些 使 人
誤 解 或 欺 騙 性 的 陳 述 。 淫 照 風 暴 所 帶 來 的 一 系 列 虛 偽 言 行
, 使 人 渾 然 覺 得 香 港 已 成 了 一 個 虛 偽 城 市 。

幸 而 仍 有 清 醒 的 、 堅 持 揭 示 真 相 的 傳 媒 。 幸 而 有 網 民 , 特
別 是 前 天 向 虛 偽 的 警 方 抗 議 的 示 威 網 民 。

匿名 說...

唔係性的問題,係虛偽倆個字............

熊一豆 說...

我並非不知道有關虛偽的說法與理據,只是覺得事件至此,藝人所承受的壓力已是外人難以想像的---已夠一個女孩子受了吧,何以還要再落井下石、棒打落水狗?

在這次事件中,即使攻訐其虛偽可以喊得理直氣壯,但虛偽之「罪」,又是否應該令她所遭受的傷害變得合理,甚至是活該抵死?

這才是我在問的問題。

再者,形象問題,當中集團、經理人的操弄,只會比藝人多不會比藝人少。當初走出來說移花接木的,也是公司策略。那麼,要鞭撻虛偽,何不直斥幕後操弄的集團,卻只咬著藝人不放?

匿名 說...

阿嬌唔自願,集團同經理人又如何能控制?換言之她自己就是「同謀」,否則點解唔係退出娛樂圈?

熊一豆 說...

匿名的仁兄,你哋唔再買佢既碟,唔再睇佢台戲,佢自然就會退出娛圈,這個方法又直接又簡單,不必勞氣,也無謂再扔石頭。

匿名 說...

你說得對,最初指出是移花接木的是英皇,而非阿嬌本人,公司那時大概還未搞清楚事情。

不明白為何大家要藝人道歉,他們犯了什麼錯?虛偽?難道人們都沒有性生活,而且還未分清楚藝人幕前幕後的生活嗎?

或許我對本地藝人的道德沒有太大期望,今次最心寒的反而是公眾的反應,儼如鄉民大喊「浸豬籠」般。

匿名 說...

You are right on. Hong Kong is so sexually repressed. What's wrong for a grown woman to have a sex life? What's wrong for a grown woman to have fun or even be a little bit adventurous in her sex life? Or have a sex life without having a committed relationship? This is what she does in her private life, and it should be nobody else's business. I wish a woman in the entertainment business will actually stand up and say this in public. 很 天 真 很 傻 - this is reinforcing the traditional gender expectation of a passive young woman who can't possibly take the initiative in sexual mat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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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受害者犯了什麼錯呢?

A. 一個廿七八歲的未婚女性,竟然有性生活
B. 竟然把性生活留影
C. 既然有性生活,竟然還扮玉女欺騙全港市民的感情,那就當然罪大惡極
D. All of the above

匿名 說...

其實受害人所要承擔的是社會責任,政府也樂於把禁毒、健康、正面的角式給予藝人,做成一個好榜樣。的確,這想法是一廂情願。我們沒理由也沒必要把他們聯想在一起,但這是我們社會的習慣。不雅照片的出現,把想像的形象完全破壞,想像落空,只得怪受害人不潔身自愛。我們沒有怪責另一受害人,問題在那?
問題在於她早前的回應跟被偷拍時發表的形象相去甚遠,這種情況,就像我們被騙,被笑傻瓜。
而回應敷衍了事,沒有從私隱角度作投訴,也沒有安撫一眾受騙的真正受傷者,這正是第二個傷口。

SHIO 說...

你好,其實我已留意你的BLOG很久了,希望可以多多指教,交流交流=)

熊一豆 說...

shio,謝謝留言﹗
大家都站在同一平台,又豈言指教。我最近很少blog倒是真的。

Unknown 說...

大家又有沒有設身處地去想呢?

首先,阿嬌其實從不是一個很smart的女孩。藝人是她的工作,英皇給她這個形像,要保持是職業所需。就像明星整容,是包裝好個product才sell出去,是職業道德。

我反而很明白她說不知為什麼會拍那些照片,可能是因為怕失去。女人愛上一個人的時候,而且像她沒有安全感,當時肯定沒有空間去想後果。事發了,選擇死撐,也人之常情,難道我們沒有試過嗎?

plus,以我對香港記者的認識,很可能是記者問她接不接受婚前性行為,而她為了不想被追問而選擇說不接受。就像以前郭富城case,不善詞詅而已。

熊一豆 說...

她本身性格並非強勢,相信一切皆由公司擺布,而關公策略錯判下,她倒成了大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