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7月 04, 2006

死抱著「玩」、「笑」不放

(刪減版刊於《明報》世紀版,2006年6月28日)

「最想非禮女藝人」選舉在一片抗議與力撐聲中,演變成婦女團體與青年人的對立,實屬不幸,亦未免偏離重心。與其把對立看作不同年齡、性別族群間的對立,倒不如將之看作一種根深柢固的本土文化元素遭遇挑戰後的頑強抵抗。

「玩」及「笑」,很重要的香港元素,簡直如本土文化的脊髓。

其實,非禮選舉與較早前巴士粗口引發的一系列「再創造」,都可以在本土的「玩」及「笑」文化脈絡,找到傳承;昔日之因,得今天之果。

上世紀八十年代,應是這條脊髓的發軔期。電影方面有一系列的「追女仔」,電台節目有「三個寂寞的心」;九七前後,一眾窺秘式人肉雜誌忽然發難;電視方面的經典代表有一系列跨世紀的「獎門人」,以及歷年的選美會。

雖然各有專注,但萬變不離其宗是最緊要好玩及好笑,美其名曰︰大眾娛樂,娛樂大眾。在此特別為「玩」及「笑」作一番語境註解︰透過以言語損人、踩人、捉弄人,使對方處於被嘲弄的尷尬位置,從而獲得自我滿足並咧嘴大笑。一般而言,樣貌、口音、智力、女子的身材、男子的性能力、性取向均是嘲弄的焦點及笑聲的來源。因此這種本地特色的「好玩」及「好笑」,大多非指從有趣或幽默中獲取歡笑。

把以上的嘲弄焦點羅列開來,可見每項均踩著不尊重甚至歧視的鋼線,並一再複製、強化一種二元強弱的權力關係。一整套曖昧的價值標準就此確立,箇中笑與被笑的權力關係亦各安其位。如是者,被認定為醜樣的、鄉音未改的、反應慢的、大胸或平胸的、肥胖的、不同性傾向的,都是不能放過的嘲弄對象;而相對地,嘲弄者則在過程中鞏固其「精、叻、醒」的強勢位置。站出來指斥其不尊重或涉嫌歧視嗎?老早有套話在守候︰「玩吓之嘛,做乜咁認真?」、「唔玩,又邊有得笑呢?」一句「玩笑」可以四兩撥千斤,凌駕其他各種價值,更容不得別人當(認)真。

以如此「玩」及「笑」為尊的文化土壤,當然難以滋長出嚴肅的氛圍,以及互相尊重的素養。亦因此,每遇上一些要求莊重的場合,總不免見到一些捉襟見肘的尷尬場面。例如每年一度的香港電影金像獎,主持人總難抑慣常的亢奮,例如忍不住要把某某外國演藝人的名字嘻笑一番,因為,個名實在太好笑。也不得不一提早前網上廣傳、以巴士阿叔的罵人VO配上當年新聞片的「六‧四」紀念片段。這種不顧語境的拼貼,到底為觀者預設一份怎樣的閱讀情感呢?到底我們該戲謔地去檢視「六‧四」?還是悲憤地認同於阿叔,把他視為敢作敢言的「真英雄」?當然不會有答案,因為此一提問本身,就已犯了「最緊要好玩同過癮」這條金科玉律的大不諱。

尊重觸礁,意義消解。嘻嘻哈哈。

回到非禮選舉,有輿論認為其遭遇非議,不過是婦女團體「過份認真」,以及成年人不肯委身理解青年人的文化。筆者認為,在把「非禮不過是玩笑」撥歸一種名曰青年人文化的弱勢位置並加以保護之前,應對這種文化如何被挪用及實踐作一番了解。我其實並沒擔心會有人(成年也好青少年也好)在聽了選舉節目後去實踐非禮,我更關注的是這套沿自娛樂媒體事業的權力圖譜,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被複製及實踐,換言之,則是青年人如何運用這種「文化」來建立其群體間的權力關係。或許我們對青年人誤解的第一步,就是將其想像成單一的共同體。誰才是弱勢?籠統的青年人,還是「玩」及「笑」文化底下被褫奪尊嚴的那些個體?

或許長年累月被中土一句「文化沙漠」壓制得神經過敏,自從「文化」二字多取其廣義在大眾應用中出現時,任何物事,但凡冠以「XX文化」,就像是套上了金鋼罩,碰不得、批不得,一批就唯恐落入遭世道唾棄的「衛道之士」之列。若這種情態與西方的後現代特質不謀而合,那麼權威都打倒之後,是否以空洞、甚至具傷害性的哈哈笑來讓生活繼續?後現代的推倒權威、意義之消解,解拆到荼靡,不過是怯懦,缺乏承擔的勇氣。

但若我們連指出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的信心都沒有,那比恐懼自己成為權威來得更可怕及不負責任。

從不否認,本土這條文化的脊髓,也的確開出奇花異卉,但幾朵充滿平民活力的奇芭卻不代表可以容許普遍的媚俗混水摸魚。

絲襪奶茶、菠蘿油、麥兜麥太固然要緊緊抱住,可脊髓卻不必然是精髓。廣義的文化土壤裏,菁蕪並存,去什麼存什麼,還看我們有否辨析的能力、選擇的勇氣,以及憧憬一個何種樣的社會。

1 則留言:

匿名 說...

一豆,久違了,再見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