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2月 19, 2006

我的反拆天星筆記(4)---警權



刷牙的時候,瞄到浴室地上立著一瓶潔廁劑,名字叫「多霸道」。真是好名字,原來潔癖與霸道還真是雙胞胎。

警察,應該是治域內的清潔劑,只是,骯髒的定義,由一小撮掌控了大部份資源與權力的潔癖者,來任意賦予。

從去年開始,我就覺得與前線警員面對面、四目交投,是一種難堪的境況(抗爭的對象與警察完全無關)。雖然對著當中某些警察,我不至於冷靜得可以眼睛不冒火,但我還是願意去理解,要求他/她們超越工種預設的限制,幾乎等同盼望奇蹟。如果在對峙的過程,忽然有一個警察鬆開手說︰大家都係香港人,同熱愛這片土地,你哋走喇……

可能會輪到示威者目瞪口呆唔識反應。

12月15日凌晨,我在想的是,香港警察,有沒有底線?

當面對一群有訴求、手無寸鐵的市民時,所謂的執法者,在作為遏止市民訴求的工具時,還有沒有作為個體的底線?可以理解,對作為權力工具的警察而言,扣押、拘捕、抬人,這些都算不得是什麼。可是,如果上頭命令要執行的是進一步的暴力呢?用警棍毆打?或甚至……開槍?是否存在一條底線,令前線警務人員會說︰我做唔出,最多劈砲唔撈……

這幾天的近距離觀察,在那不(准)流露任何思想情緒的臉皮底下,還是能看到些微的差異。有的警察,真的很兇,即使沒有衝突的時候,目光掃過來都兇猛如獸,一副要吃人的樣子,對這一類,我真的沒什麼把握。還有一些,掩飾不住一肚子的怨氣,寸寸如那旺角古惑仔,但明顯有點「咬」底。也有少數,被流著眼流的市民責問「點解要咁樣對自己人」的時候,閃避地收回目光。

不過,當臨陣對峙,紀律與服從自然會連這些微的差異都全盤去掉。也的確是,「譬如水寫地,正自縱橫流漫,略無正方圓者」。前面說過香港人冷漠、刻薄大有人在,那麼希冀在這群人中成為權力工具的,竟會在爭持的局面懷有正義與惻隱,就幾乎是在要求一種接近聖人的道德感了。

To be or not to be要能夠成為一種掙扎,本身就預設一個太高的門檻。至少不同的學者都告訴我們,大部份香港人,amoral。不過學者強調的是其neutrality,但對我來說,amoral比immoral更墮落。
在沒有民選基礎的政權下,所謂「執法」,只是執行和守衛當權者的意志而已。

於是問題再回到,有沒有底線?

12月14日晚,手無搏雞之力的我,走到外圍觀看被圍困的人。因為形勢實在比人強,所以就只有發揮想像。這個時候,如果市民中有個黃飛鴻或苗翠花,那該多好﹗也不必難為那些其實頗無辜的差人,只輕如蜻蜓點水般踏過一頂頂藍帽子,就把被圍困的朋友一一救出。就算冇黃飛鴻、苗翠花,俠侶北北蟬都殺﹗
從這個角度,香港真的需要正義的朋友﹗

其實歷來對各種俠客的文化想像,都產生於對既有權力建制的反抗與乏力。先前已經說過,香港的悲哀,就在於過去廿年來,連黑玫瑰都成了調侃對像。

如果你的孩子,睜著純真的雙眼對你說︰我大過要做警察,維護正義﹗
你或應回答︰阿仔/阿女,要維護正義,做唔成超人就做個普通人,但千祈唔好做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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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樺︰我很認真。拜請廣傳、代貼到各大討論區


(太累,要寫的暫時都寫完,要停一停。啊,有好多嘢未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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