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0月 10, 2007

活在暴戾之城,何以潔癖

想起一件事。

上個世紀了,一年乘火車回滬,軟臥車廂裏同行的是一位老太太。她是杭州人,回鄉探親去。旅途漫漫,大家就有一句沒一句聊起來。

老太太告訴我說,她是五十年代來的香港打工,在工廠做車衣。但離鄉日長,卻甚少回去,因為初期經歷過一極難堪之事。那時過境,彼岸的公安一權在手,確是有能夠呼喚喚雨之勢,兩地草民落得他們手裏,怕不比昔日裏到衙門見父母官要少哆嗦。搜行李搜身是尋常事,在外遊子歸鄉心切,也沒得多作計較。可太太被帶到一獨立房間徹底訊問,為的懷疑她帶著沒有申報的貴重物品。衣服脫光不在話下,更奈何那位太太當時適值月經,就央著不要讓脫內褲。豈料,那女公安更要她把衛生巾也翻開來檢查。經此一役,那位太太數十載不歸故里。

權力在手,要把權力範圍內的生命之尊嚴踐踏到極致,也實在容易。掌權者都深深懂得,乾脆一刀子一棍子把性命結果了,僅是去之,而沒了後快;羞辱、剝奪尊嚴,在精神層次上把對手徹底瓦解,才得快感百倍。從孩童快意地把青蛙踩破肚皮,到美國軍人在伊拉克凌辱囚犯至死,無一不是這種「自我」慾望在喧囂膨脹。那是人類文明的結果,與正義共生共存。不要再說什麼撈子的森林定律,我倒還不曉得有哪隻老虎豺狼吃飽了肚子要弄個糕羊去凌辱一番以振淫威的。「淫威」這個詞實在太準,準到骨子裏去。

卻還有那旁觀的常客,總愛以其理性姿態伸出手指︰施暴者的壞是眾所周知的,沒必要再去講它,現在最令人擔心的,是那反抗施暴者的手段,看﹗她把施暴者的手抓出了血痕;看﹗她扯掉了施暴者的汗毛﹗說到底,都不過是一丘之貉,實在令人失望。

這種權()力監察我並不反對,不過,也至少待那弱者有幸成其為權()力吧,那才顯得證據確鐅、字字鏗鏘;否則,只怕露出一副相煎急急的猴急相。

亞洲國際都會之香港(僱用)警察

事件原由

反對清拆利東街的15名和平示威者被警方拘捕(其中一位實為路人甲)

拘留過程

(轉貼自貓科植物︰監獄風雲)

「……3. 警察請我們在警署訓一晚監獄。他們逐一把我們領到監倉,做Fully Search。即是,把所有衣服脫掉讓警察們看個夠,並被迫讓他們胡翻弄你的私人財物。我第一個被帶走,女警要我脫掉衣服,雖然我一點不怕在別人面前祼露身體,被迫又是另一回事。

我一輩子也不會忘記這個動作。她要我蹲下來,把屁股抬高給她看。我問,「你係咪認為我會蔵毒呀?」她沒有回答我,要我照做。我以為,大家都是用這個方法的。但原來,其他人只要重覆兩次蹲下後再起來就可以了。

也不會忘記,有個女警對另一位女示威者搜身的時候,明目張膽地托了一下她的胸部,就在我們的面前,而其餘三位都沒發生這個情況。公開並不表示她的公正性,我認為她正在利用這種公開和警察的權力滿足個人羞辱別人的慾望(或性慾)。……(閱讀全文)

相關︰
林輝︰ 掌握公權力者的一口烏氣

另一種相關︰

根據2006年鄧竟成上任後的香港警察年報,其序言的標題為︰警隊繼續為市民提供現代化「顧客為本」的服務。

然後我終於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