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0月 10, 2007

亞洲國際都會之香港(僱用)警察

事件原由

反對清拆利東街的15名和平示威者被警方拘捕(其中一位實為路人甲)

拘留過程

(轉貼自貓科植物︰監獄風雲)

「……3. 警察請我們在警署訓一晚監獄。他們逐一把我們領到監倉,做Fully Search。即是,把所有衣服脫掉讓警察們看個夠,並被迫讓他們胡翻弄你的私人財物。我第一個被帶走,女警要我脫掉衣服,雖然我一點不怕在別人面前祼露身體,被迫又是另一回事。

我一輩子也不會忘記這個動作。她要我蹲下來,把屁股抬高給她看。我問,「你係咪認為我會蔵毒呀?」她沒有回答我,要我照做。我以為,大家都是用這個方法的。但原來,其他人只要重覆兩次蹲下後再起來就可以了。

也不會忘記,有個女警對另一位女示威者搜身的時候,明目張膽地托了一下她的胸部,就在我們的面前,而其餘三位都沒發生這個情況。公開並不表示她的公正性,我認為她正在利用這種公開和警察的權力滿足個人羞辱別人的慾望(或性慾)。……(閱讀全文)

相關︰
林輝︰ 掌握公權力者的一口烏氣

另一種相關︰

根據2006年鄧竟成上任後的香港警察年報,其序言的標題為︰警隊繼續為市民提供現代化「顧客為本」的服務。

然後我終於明白。

1 則留言:

_ _ _ _ 說...

更恐怖的是...........抱負,目標,價值觀

價值觀

• 正直及誠實的品格
• 尊重市民及警隊成員的個人權利
• 以公正、無私和體諒的態度去處事和對人
• 承擔責任及接受問責
• 專業精神
• 致力提供優質服務達至精益求精
• 盡量配合環境的轉變
• 對內、對外均維持有效的溝通

如果警察是為政治服務,
盡量配合環境的轉變而提出相應行動的話,
根本就是政治工具,
當然"法律的暴力"亦然

真令人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