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月 10, 2008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之外你死你事

網路討論區像亢奮的秋季大閘蟹上市,一人一口唾沫,都足以把人淹死;繼而再把相片、當事人惡搞一番相互傳誦,以搏大笑---正所謂三點不露,你吹咩﹗吐口水無罪,淹死活該。

只ahchoii的言論,我最認同,亦認為是在抗警濫權、執法不公的同時,不應被埋沒的聲音。但這種一方面要求警方公平執法,一方面籲眾不要對性事嘩眾稱賤,又再一方面要求網民律己顧人的思維,對現下的境況而言,要求實在過高;太理性太缺乏戲劇效果太要求有同理心也就實在難以起鬨難以有市場,自是備受冷落的。因而轉貼在此,算是也借網路進行一種超微型複製。

留言出處︰不必通過犠牲他人來批判淫審條例/制度

(按︰留言針對的是有網友在罔顧甚或明知將對當事人造成進一步傷害之下,play safe地張貼並沒三點不露的涉事性愛照片,理據是認為應把當事人的真面目公諸人前,貼相不過是追尋真相之舉。)

阿靄:「道德是每一個人的決擇...」 

這樣說是否應有一個前題?就是在不傷害他人的前題下。H君完全無需使用這幅相,也可以進行這討論,那為甚麼要刊登這相呢?不害怕傷害他人,卻接受淫審條例 的監管,講明「這張照片三點不露﹐應該沒有屬犯色情物品條例吧。如果編輯認為不妥﹐可以刪掉。」 道德情操不見得高到那裡去。

我同意警察做得很錯,淫審條例/制度有問題,但不代表我們應通過犠牲他人來提出這批判。阿靄說:「事情發展到現在,公與私的界線變得很模糊...因 為涉及公眾道德標準和共空間的審查,要評價審查是否合理,就要取得照片,要公眾討論。」你的意思,是否「警察既已將這次事件看成為淫褻物品的發布問題,就 應讓市民一起來看看照片,一起來討論照片是否淫褻」?而因為這樣的發展,當事人就應拋個身出來,給大眾當示範?如果這是你的意思,我不能接受,因為這不是 他們的選擇,我們也無權給他們做這樣的選擇。

阿靄:「這次的受害者不單是相中人, 也有網民因此而監禁,若因為這些事件而加強審查或合理化警察亂用淫審的手法,你和我都會變成受害者。」

事情不是非此即彼。我不贊成引用淫審條例來拘控任何人,我同意警察應即時放人,但不等如將相片上載到互聯網的人對,也不等如這批照片從此成為公眾財產,大家應該繼續傳閱。反對警察加強審查,不等如要同意或合理化上載照片的網民的做法。

阿靄:「事件在報章頭版十多天, 相中人是誰, 全港人都知道了, 現在禁止流通, 我不覺得能有什麼效果。」

正是全港人都知道是誰了,還有必要刊登相片麼?H君還有必要用相片證明阿嬌的確做了那些事,不能抵賴麼?
H君以前認為要鄙同滅同,今日忽然一百八十度轉變,當了道德上的自由主義者,說「兩個人在關上房門幹什麼,是那兩個人的私事...不論在法律還是道德上, 也不能說有什麼做錯的地方。」唯獨他不能寛恕阿嬌說謊(其實說謊的是英皇,不是阿嬌),硬要她繼續承擔說謊的後果,所以批評她之餘,還要在這裡刊登照片。 這個世界,誰沒有說過謊?正如耶穌所講,「你們中誰沒有犯過罪的,就向她投第一塊石吧!」

阿靄:「現在最佳的方法, 是把相中的行為淡化和去污名化,這都是大家會做的事, no big deal,,下次處理相片小心點就是了, 欲蓋彌彰,不如放開胸懷。」

我明白網民對警察的所謂「選擇性執法」憤怒,也覺得警察有偏幫權貴之嫌,但部份網民將怒火發在當事人身上,對當事人的道德批判,不見得有利於促進資 訊/言論自由。不要忘記他們只是反對警察「選擇性執法」,而不是反對政府管制互聯網上的言論/表達。今次網民將他人的私人照片上載,再在網上猛批當事人, 給香港人帶來的最大「教訓」是甚麼?就是「行為不檢點,就可能面對一場個人災難」。這樣的教訓,究竟是否有利於言論/表達自由呢?

我同意可以給各類性行為去污名化,但人類社會在相當長的時間,仍會存在各式各樣的道德框框;正因為這樣,我們需要確保個人擁有足夠的空間,進行或實驗這樣那樣的生活方式,而不是為了挑戰既有法律,強迫跟社會主流不同的人,像今次的當事人那樣自我犠牲。

-- ahchoii



有時說到底,什麼理論都假,只簡單有否感知別人苦痛的心罷了。但僅這一點,不要說香港,放諸人類世界,都尚屬太高的門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當然是一個現代社會的基本。但如果在人人平等的法律之外,卻是風涼水冷的你死你事,或一派理直氣壯攻訐下的抵你死,那人類社會又有多進步呢?

明天集團就要迫當事人面對記者、公眾,可預期接下來就是一連串的形象工程和策略了(或因而令虛情假意之攻訐更具說服力,也就更能理直氣壯對當事人進行惡搞、攻擊)。

在搖錢樹的基礎上得免於自殘自絕的結局,進而衝破封鎖線而見於自強,又是否一種負負得正的曲線進步?

3 則留言:

Snowdrops 說...

Thanks so much for re-posting AhChoiii's comment, I'm so grateful to see that there are still clear-thinking people left in Hong Kong. I've written on the real moral police in this sorry state of affairs a few days back, and have now updated it with a link to your article.

熊一豆 說...

snowdrop,歡迎連結。

匿名 說...

道德,不可能是每個人的抉擇。如果可以任由每個人抉擇的東西,那一定不是道德。該位作者要麼不知道德是什麼,要麼將問題推到一個相當極端的位置而不自知。